各实验室:
暑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根据学校暑假期间实验室管理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验室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实验室要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实训场所(统称为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上报整改。各实验室切实提高安全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电、防风”等工作。
二、做好在用实验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设备的特殊要求,开学前一周采取相应的防护保管措施,确保下学期正常运转。
三、暑假期间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除了工作需要外,原则上不开放实验室,如需要,必须由各实验室提交使用申请,报党政领导审批,并做好监管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假期使用实验室,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出现只有学生在实验室内的状况,如发现违规情况将予以通报并严肃问责。
五、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实训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内私用大功率电器等设备;严禁在实验室公共区域存放杂物;严禁非工作人员在实验室逗留;严禁利用实验场所从事其他活动。
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增强防控意识,关好门窗落实实验室防控责任和管理措施。暑假期间,大风、多雨等天气状况较多,要注意做好实验室的防汛、防水、防风工作。
七、暑假期间需要使用实验室的,请于7月8日前报送假期使用申请至艺术楼210实验中心,联系人:李继刚,联系电话;18991748272。
音乐学院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