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类别及领域简介
(一)专业类别简介
2024年,我校获批音乐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我校音乐硕士专业涵盖了声乐表演、器乐表演、音乐创作、音乐教育四个领域。
(二)专业领域简介
声乐表演方向细分:美声演唱、民族演唱。培养重点:高超的演唱技巧, 较强的音乐诠释能力,丰富的舞台表演经验,不同风格曲目的掌握,合作能力等。
器乐表演方向细分:钢琴演奏、小提琴演奏。培养重点:高超的演奏技巧, 较强的音乐诠释能力,丰富的舞台表演经验,不同风格曲目的掌握,合作能力等。
音乐创作方向细分:作曲(歌曲创作与制作、室内乐、管弦乐、民族管弦乐等)、电子音乐作曲、计算机音乐创作等。培养重点:扎实的作曲技术理论功底(和声、复调、曲式、配器),丰富的音乐想象力与创造力,了解现代作曲技法(包括电子音乐技术),熟练运用音乐制作软硬件,对不同体裁和媒介音乐创作的把握能力。
音乐教育方向细分:学校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等。培养重点: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扎实的音乐学科知识与技能、课程设计与开发能力、教学实践与反思能力、教育研究能力(侧重于应用性研究)。
二、培养目标
我校音乐硕士的培养,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面向国家和地方社会文化发展需求,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良好职业道德、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专业技能和良好综合素养的高层次音乐专门人才,以及能够胜任音乐创作、表演、教育等音乐领域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三、招生对象及培养方式
(一)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二)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培养过程中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素质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训练及艺术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创造实践条件,建立多种类型的实践基地,实行导师负责制,可聘请高水平行业专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教学实行学年学分制。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累计学习年限最长为5年(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
五、学分要求
音乐硕士培养实行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学分制。课程类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课程等)、专业必修课(与专业相关课程)。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音乐硕士专业学位课程总学分为5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公共选修课程2学分、专业必修课程37学分(专业理论课程7学分、专业实践课程22学分、开放性实践课程8学分)、专业选修课程为8学分、跨专业补修课程2门不计入学分。
六、课程设置
(一)公共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开设3门,计5学分)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期 |
开课学院 |
公共必修课 |
政治 |
2501A001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6 |
2 |
考查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501A002 (文科类)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考查 |
1 |
外语 |
2505A004 (教育硕士,艺术硕士) |
英语 |
36 |
2 |
考试 |
1 |
外国语学院 |
(二)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学生选修2门,计2学分)
课程类别 |
课程类型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期 |
公共选修课 |
体育美育类课程 |
18 |
1 |
考查 |
2 |
公共选修课 |
人工智能类课程 |
18 |
1 |
考查 |
2 |
(三)专业必修课
1.(专业理论课开设4门,计7学分)
课程 类别 |
专业领域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 方式 |
开课学期 |
开课学院 |
专业理论课课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C003 |
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 |
16 |
1 |
考试 |
3 |
音乐学院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C004 |
音乐研究方法 |
32 |
2 |
考试 |
1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C006 |
高级和声 |
32 |
2 |
考试 |
1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C007 |
音乐美学 |
32 |
2 |
考试 |
1 |
2.(专业实践课开设29门,各专业方向修够22学分)
课程类别 |
专业领域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 方式 |
开课学期 |
开课 学院 |
专 业 必 修 课 |
声乐表演 |
2507C008 |
声乐表演主课I |
32 |
2 |
考试 |
1 |
音乐 学院 |
声乐表演 |
2507C009 |
声乐表演主课II |
32 |
2 |
考试 |
2 |
声乐表演 |
2507C010 |
声乐表演主课III |
32 |
2 |
考试 |
3 |
声乐表演 |
2507C011 |
声乐表演主课IV |
32 |
2 |
考试 |
4 |
声乐表演 |
2507C012 |
声乐表演主课V |
32 |
2 |
考试 |
5 |
声乐表演 |
2507C013 |
声乐表演主课VI |
32 |
2 |
考试 |
6 |
器乐表演 |
2507C014 |
器乐表演主课 (钢琴)I |
32 |
2 |
考试 |
1 |
器乐表演 |
2507C015 |
器乐表演主课 (钢琴)II |
32 |
2 |
考试 |
2 |
器乐表演 |
2507C016 |
器乐表演主课 (钢琴)III |
32 |
2 |
考试 |
3 |
器乐表演 |
2507C017 |
器乐表演主课 (钢琴)IV |
32 |
2 |
考试 |
4 |
器乐表演 |
2507C018 |
器乐表演主课 (钢琴)V |
32 |
2 |
考试 |
5 |
器乐表演 |
2507C019 |
器乐表演主课 (钢琴)VI |
32 |
2 |
考试 |
6 |
音乐创作 |
2507C020 |
音乐创作主课I |
32 |
2 |
考试 |
1 |
音乐创作 |
2507C021 |
音乐创作主课II |
32 |
2 |
考试 |
2 |
音乐创作 |
2507C022 |
音乐创作主课III |
32 |
2 |
考试 |
3 |
音乐创作 |
2507C023 |
音乐创作主课IV |
32 |
2 |
考试 |
4 |
音乐创作 |
2507C024 |
音乐创作主课V |
32 |
2 |
考试 |
5 |
音乐创作 |
2507C025 |
音乐创作主课VI |
32 |
2 |
考试 |
6 |
音乐教育 |
2507C026 |
音乐教育主课I |
32 |
2 |
考试 |
1 |
音乐教育 |
2507C027 |
音乐教育主课II |
32 |
2 |
考试 |
2 |
音乐教育 |
2507C028 |
音乐教育主课III |
32 |
2 |
考试 |
3 |
音乐教育 |
2507C029 |
音乐教育主课IV |
32 |
2 |
考试 |
4 |
音乐教育 |
2507C030 |
音乐教育主课V |
32 |
2 |
考试 |
5 |
音乐教育 |
2507C031 |
音乐教育主课VI |
32 |
2 |
考试 |
6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C032 |
高级键盘和声I |
32 |
2 |
考试 |
1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C033 |
高级键盘和声II |
32 |
2 |
考试 |
2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C034 |
合唱与指挥I |
32 |
2 |
考试 |
3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C035 |
合唱与指挥II |
32 |
2 |
考试 |
4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C036 |
舞台表演基础 |
32 |
2 |
考查 |
2 |
3.(开放性实践开设3门,计8学分)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期 |
开课 学院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E006 |
专业实践 |
开放性实践 |
4 |
考查 |
1-6 |
音乐学院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E007 |
学术实践 |
开放性实践 |
2 |
考查 |
1-6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E008 |
专业协作课 |
开放性实践 |
2 |
考查 |
1-6 |
(四)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开设6门,学生限选4门、8学分)
课程类别 |
专业领域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 方式 |
开课学期 |
开课学院 |
专 业 选 修 课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D009 |
中西方音乐史专题 |
32 |
2 |
考查 |
1 |
音乐学院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D010 |
中外钢琴作品研究 |
32 |
2 |
考查 |
1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D011 |
中国传统音乐专题 |
32 |
2 |
考查 |
1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D012 |
中外声乐作品研究 |
32 |
2 |
考查 |
2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D013 |
合唱编创 |
32 |
2 |
考查 |
3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D014 |
器乐选修 |
32 |
2 |
考查 |
3/4 |
(五)跨专业补修课
(跨专业补修课开设2门,不计学分)
课程类别 |
专业领域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 方式 |
开课学期 |
开课学院 |
跨 专 业 补 修 课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F001 |
基本乐理 |
32 |
0 |
考查 |
1 |
音 乐 学 院 |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
2507F002 |
视唱练耳 |
32 |
0 |
考查 |
1 |
(1)专业实践是艺术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是增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要注重培养研究生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调动研究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研究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两位导师共同决定实践内容,专业实践主要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进行。
(2)专业实践要在双导师指导下进行,可采取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践结束时要撰写实践报告,给予专业实践总体评定。
七、中期考核
音乐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在第四学期前进行。音乐创作方向的学生举办中期作品音乐会。声乐表演、器乐表演方向学生应举办中期音乐会,音乐教育方向学生应参加中期教育实践能力展示考核。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考核结束后,必须提交考核视频及相关材料。中期音乐会考核一次未通过者,可在3个月后申请再次考核。评审组同意方能重新考核,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应予延期1年。
具体要求如下:
(一)声乐表演、器乐表演方向
申请人须在第3学期,举办一场中期音乐会(不少于40分钟),其中独奏(唱)部分不少于30分钟;曲目类型可包括独奏(唱)、重奏(唱)等多种形式;音乐会曲目的风格应囊括至少3个及以上不同时期和多种流派,20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中应至少包括1首(部)优秀中国作品。
(二)音乐创作方向
申请人应提供独立创作的室内乐作品1部或单乐章双管编制管弦乐作品或民族管弦乐作品1部。时长不少于7分钟,所有作品提供完成乐谱,使用现场演出或MIDI音频文件完成中期作品展示及讲演。
(三)音乐教育方向
申请人须在第4学期参加中期教育实践能力展示考核:
1.较好地完成1课时具有探索研究意义的音乐课堂教学(不少于40分钟),同时附完整教案和教学设计说明。
2.较好地完成1次音乐活动组织与排练(不少于20分钟),同时附活动设计方案。
3.提倡在真实的教学与活动场景下展示,必须提交考核视频,及相关材料。
八、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可参考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制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选题应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指导与检查、预答辩、评阅和答辩等环节依据宝鸡文理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审、论文写作等相关文件和要求以及学院的具体规定进行。
1.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
(3)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谱例、图表)。根据自己音乐创作、表演或其他音乐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影音资料光盘。
2.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考核委员会委员。
九、毕业考核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考核的基本原则,应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包括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的毕业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两部分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均须达到合格标准,缺一不可。
毕业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占70%、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占30%。
毕业考核各环节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在专业实践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二者亦可同时进行。提倡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同时进行(如表演专业的讲座式音乐会等)。
十、获得硕士学位应达到的专业能力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专业实践能力展示须体现一定的实际意义,以及一定的创新性;应体现出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人良好的技术驾驭力、想象力和艺术诠释力;能产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
(二)具体要求
声乐表演、器乐表演方向:
各方向申请人须提供2场不同曲目的学位音乐会,后一场应在毕业学年举行,且须按照《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完成相应的必唱、必奏曲目。每场音乐会不少于40分钟,其中独奏(唱)部分不少于30分钟;曲目类型可包括独奏(唱)、重奏(唱)等多种形式;两场音乐会曲目的风格应囊括至少三个及以上不同时期和多种流派,20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中应至少包括一首(部)优秀中国作品。
音乐创作方向:
申请人应提供独立创作的单乐章双管编制管弦乐作品或民族管弦乐作品1至2部。每部时长不少于10分钟,所有作品提供完成乐谱,使用现场演出或MIDI音频文件完成作品展示。
音乐教育方向:
申请人应较好地完成1课时具有探索研究意义的音乐课堂教学,同时附完整教案和教学设计说明;较好地完成不少于20分钟的音乐活动组织与排练,同时附活动设计方案;提倡在真实的教学与活动场景下展示,必须提交相应的视频。
其他各方向申请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均应根据专业特点,依据上述规格要求,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时长的实践过程的专门展示。
本培养方案自2025级音乐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研究生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