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为了本次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陕西省各地市教育局与各实习单位的安全与疫情防控要求,请本次参加统一分配教育实习的同学在十一假期至实习结束期间不得离开陕西省所辖范围。在宝鸡市各地实习的学生,十一假期至实习结束期间不得离开宝鸡市所辖范围。
如因行程码变化所产生的教育实习不能进行的个人,取消实习资格与成绩。
特此通告!
上一条:关于音乐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阳光体育”相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音乐学院2022届毕业生实习动员大会》的通知
【关闭】